贵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班在贵阳举行
10月29日,贵州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管理法》宣贯培训班在贵阳举行,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湘出席并致辞,省药监局药品化妆品生产处负责人郑刚主持会议。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专家、国家药物政策与医药产业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柳鹏程做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解读,省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处副处长李新生做《贵州省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宣贯。全省16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学习。
陈湘指出,《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律,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药品监管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它围绕药品质量这个重大问题,规定了医药事业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学好用好守好《药品管理法》,对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陈湘强调,药品生产企业要深刻领会《药品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四个最严”要求,在保障公众用药权益、激励产业创新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原则,药品生产企业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满足公众用药安全新期待。药品生产企业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明确各项实施要求,确保《药品管理法》的有效贯彻执行。药品作为救病治人的特殊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希望药品生产企业加强药品生产过程管理,消除各种风险和漏洞,把好药品生产质量关。
本次宣贯培训班主讲专家柳鹏程主要针对《药品管理法》的修订背景、修法目的、修法过程、考量重点、修订前后对比以及大家关心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精彩分享,迎来现场学员阵阵掌声,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李新生表示,《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改革创新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解决问题的核心是“促发展、强监管”。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全过程监管,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解决当前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部良法的严格实施,必将彰显其法律价值和时代意义。